27日,新疆兵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疆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情况
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兵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经2021年第12次新疆兵团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新疆兵团范围内对第一批91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三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新疆兵团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明确改革措施,编制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当日,新疆兵团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在发布会上介绍新疆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情况时表示,改革的本质是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有效降低市场准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市场主体清楚、明白地办理许可证,尽快进入到相关领域开展生产经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解决市场主体“准营难”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新疆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方式、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新疆兵团范围内对《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中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实施方案》强化了配套措施,即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同时,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做好信息化支撑,并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方案》还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改革法治保障、强化督促检查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新疆兵团办公厅负责统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信息化保障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新疆兵团市场监管局负责编制、动态调整《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进一步完善“证照分离”系统,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工作。新疆兵团司法局负责改革的法治保障,加强执法协调的监督工作。
文/记者 戚亚平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