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蒋晓立被公诉:非法持有枪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26 16:11

8月26日,最高检消息,日前,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晓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蒋晓立在担任天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局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甘肃省电投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副总经理,省电投能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甘肃省电投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尽职调查组组长期间,收受巨额贿赂,隐瞒真实情况,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李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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