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指标办:今年上半年已经提交申请的家庭无须重复申请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31 16:32

7月31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发布问题释疑权威解答小客车家庭指标申请的各类问题。据介绍,2021年起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新政以来,市小客车指标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受理、研判分析广大市民的热线咨询和意见建议。现结合下半年的申报、审核,就常见问题答疑解惑,供广大市民参考。

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一)今年上半年已经提交过家庭申请,下半年是否需要登录系统进行提交申请等操作?

若家庭申请人及申请信息填报准确且未发生变化,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您的家庭申请将自动参与申请有效期内的指标配置。申请有效期满后,将自动对家庭申请资格再次审核。

(二)名下在本市登记有被盗抢小客车,如何参与家庭申请?

家庭申请人名下在本市登记有被盗抢小客车的,需要在公安交管局的车管所开具《车辆被盗抢信息凭证》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被盗抢信息凭证》等文件材料,到各区设置的小客车指标对外办公窗口提交申请(区窗口地址、办公时间等详见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

/bszn/201131/1298968037540_1.html)。

按照上述流程提交申请后,在车管部门已变更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小客车,资格审核时不计为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此前申请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时已到区窗口提交过《车辆被盗抢信息凭证》的,参与家庭申请时应重新开具凭证并到区窗口提交。

(三)参与家庭申请,是否会影响个人申请?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

作为家庭申请人参与家庭申请后,原个人申请即自动取消。

如希望以个人身份参与指标配置,可于申报期内(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退出家庭申请并于个人配置指标功能区进行“重新申请”操作。

(四)关于家庭申请的指标类型,如何理解“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与“普通指标”?

填报家庭申请时,选择指标类型“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是指:该家庭选择同时申请新能源指标、普通指标。通过资格审核后,参与每年5月26日按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年6月26日和12月26日摇号配置普通小客车指标。一个家庭,无论参与哪种类型的指标配置,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指标,以先获得的指标类型为准。

如果选择指标类型时,勾选“普通指标”这一选项,则家庭只会参与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

(五)如何填报家庭申请人的婚姻状况?

如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则为“未婚”;

如当前持有民政部门办理的结婚登记证书,即婚姻关系存续,则为“已婚”;

如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持有法院作出的且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等,且未再婚,即婚姻关系结束,则为“离异”;

如当前持有民政部门办理的结婚登记证书,但配偶已去世,且未再婚,则为“丧偶”(如再婚,则为“已婚”)。

(六)如何填报婚姻登记日期?

结婚的具体日期,请以结婚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离婚的具体日期,请以离婚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日期,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日期为准。

如无法通过以上方式自行判断婚姻登记日期,建议您具体咨询本市民政部门。

(七)如何确定是否已将某位家人作为“家庭申请人”填报进入家庭申请中?

家庭主申请人可在登录账户后,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随后出现的申请表页面显示有“家庭主申请人”及“其他家庭申请人”两部分表栏,该两部分表栏所展示的申请人,即为该家庭申请中填报的所有申请人。您可自行核实确认。

(八)家庭申请显示“资格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资格审核未通过”时,申请表页面下方显示有相关部门审核结果等具体原因,请您核实是否满足资格条件,并核对申请信息是否填报有误。

如申请信息填报有误(或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于下个申报期内进行“重新申请”并修改申请信息(或删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

如申请信息填报无误,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复核期间内办理完成复核申请并等待复核结果(复核流程详见: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bszn/202148/1617863272613_1.html)。

(九)家庭申请一直显示“资格审核通过”是什么情况?

家庭申请的申请状态显示“资格审核通过”,即所有家庭申请人均已通过个人资格审核,该家庭处于可参与指标配置的状态。

如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后,仍显示“资格审核通过”,则说明该家庭积分排序未入围或摇号未中签。请耐心等待下次指标配置。

(十)家庭申请已积分排序入围(或中签),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指标?

不是。

如您的家庭配置指标申请已经积分排序入围(或中签),则进入家庭申请人的亲属关系核查环节。待亲属关系全部核查通过后,该家庭才能取得指标,并可下载、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

(十一)家庭申请已积分排序入围(或中签),是否可以主动放弃本次配置指标申请?

不可以。

(十二)曾经参与过个人新能源指标轮候,当前已修改为个人普通指标摇号,参与家庭申请后,曾经的个人新能源指标轮候是否会产生“轮候积分”?

不会产生“轮候积分”。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按其最近一次开始轮候的时间距离家庭摇号申请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满一年加1分”。如在参与家庭申请时,原个人配置指标申请不处于“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状态,则不会产生轮候积分。

(十三)参与家庭申请但未取得指标,家庭总积分会增加吗?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满一年,所有家庭申请人积分各增加1分。即:家庭申请人每参与两次家庭摇号,其“摇号(轮候)积分”增加一分;家庭总积分按公式计算后相应增加。

二、多车转移资格申请

(一)多车转移资格申请处于审核中,是否可以出售、报废申请中填报的小客车?

不可以。

小客车的实际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导致与资格申请中填报的小客车号牌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所有人及其证件号等信息不符时,会导致审核不通过,也会导致小客车转移登记手续无法办理。

(二)多车转移资格申请已审核通过,后续如何办理?

如资格申请已审核通过,您可通过市公安交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办理指南》(http://jtgl.beijing.gov.cn/jgj/lszt/659722/10981050/index.html)了解后续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具体办理方式。

(三)多车转移资格申请已审核通过,能否放弃后续办理?

已获得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但无法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可于申报期内(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设置的小客车指标对外办公窗口,具体咨询取消资格申请相关业务。

(四)多车转移资格申请显示“资格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资格审核未通过”时,申请表页面下方显示有具体原因。请您核实是否满足资格条件,并核对申请信息是否填报有误。

如申请信息填报有误,须于下个申报期内进行“重新申请”并修改申请信息。

如申请信息填报无误,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复核期间内办理完成复核申请并等待复核结果(复核流程详见: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bszn/202148/1617863272613_1.html)。

(五)多车转移资格申请显示“资格审核未通过”并提示“待转出车辆未登记在转出人名下”,怎么办?

首先,请您核实确认申请表中所填报的小客车是否仍正常登记在转出人(车辆登记所有人)名下,是否存在已出售或报废的情况。

其次,请您对照车辆行驶证,仔细核对申请表中所填写的车辆所有人证件号码、车辆号牌种类、车牌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六)参与多车转移资格申请的同时,是否可以参与个人(家庭)配置指标申请?

不可以。

提交多车转移资格申请后,小客车的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和接收方,均不能同时填报个人或家庭配置指标申请。

填报个人或家庭配置指标申请后,不能提交多车转移资格申请。

三、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转移登记的资格申请

(一)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是否可以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的资格申请?

可以。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2021年1月1日起,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受让方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

即:个人名下只有一辆正常登记的京牌小客车时,可以申请将车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给名下无车(无指标、无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婚姻关系已满一年的配偶(原配偶)。

(二)名下仅有指标,是否可以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的资格申请?

不可以。

个人名下仅有指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时,无法办理上述资格申请。

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的资格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在车管所变更或转移登记的,均只能是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

(三)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的资格申请处于审核中,是否可以出售、报废申请中填报的小客车?

不可以。

小客车的实际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导致与资格申请中填报的小客车号牌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所有人及其证件号等信息不符时,会导致审核不通过,也会导致小客车转移登记手续无法办理。

(四)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资格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资格审核未通过”时,申请表页面下方显示有具体原因,请您核实是否满足资格条件,并核对申请信息是否填报有误。

如申请信息填报有误,须于下个申报期内进行“重新申请”并修改申请信息。

如申请信息填报无误,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复核期间内办理完成复核申请并等待复核结果(复核流程详见: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bszn/202148/1617863272613_1.html)。

(五)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的资格申请已审核通过,后续还需怎么操作?

如资格申请已审核通过,您可通过市公安交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办理指南》(http://jtgl.beijing.gov.cn/jgj/lszt/659722/10981050/index.html)了解后续的车辆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具体办理方式。

(六)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的资格申请已审核通过,能否放弃后续办理?

已获得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但无法到车管所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可于申报期内(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设置的小客车指标对外办公窗口,具体咨询取消资格申请相关业务。

(七)参与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资格申请的同时,是否可以参与个人(家庭)配置指标申请?

不可以。

提交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资格申请后,小客车的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和接收方,均不能再填报个人或家庭配置指标申请。

填报个人或家庭配置指标申请后,不能提交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或离婚析产资格申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洋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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