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混投混扔,有可能会吃到罚单。为进一步提高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责任,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开展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本月起到今年年底,城管执法队员将深入居住小区(村),在双休日垃圾投放高峰时段开展重点检查。
装有其他垃圾的袋子混有菜叶、饼干,装着厨余垃圾的袋子却混有塑料水瓶……这些生活垃圾混投混扔的现象,发生在丰台区小屯路甲2号院。本周末,丰台区卢沟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队员走进居民小区,对小区内的垃圾桶站进行巡查和值守。执法队员发现,大部分居民都能够做到垃圾准确分类,但仍有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进行投放。
“生活垃圾混投混扔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既不环保,也不文明。”执法队员说道。在执法队员的宣传告知下,垃圾混装的居民也觉得挺不好意思,打开垃圾袋,准确分类后重新进行了投放。
据了解,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本月启动了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查处个人突出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查处居住小区(村)个人在分类投放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拒不听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劝阻或屡教不改的个人,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做好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
据了解,城管执法部门将在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居住小区(村)3个轮次的执法检查全覆盖,特别是要对照生活垃圾分类市民热线诉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居住小区(村)集中力量逐一攻坚;检查时间以双休日、节假日为主,其他工作日为辅,主要检查时间段为早7时-9时、晚18时-20时的垃圾投放高峰时段。
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完善执法队员与社区、物业点对点联系机制,加强社区执法检查力量。对于屡教不改、多次违法的个人,在予以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进一步帮助指导社区、物业精准入户宣传,通过发放提示信等方式,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多的居住小区(村),城管执法部门还将在早晚投放高峰时间段参与桶前值守,指导个人正确分类。
记者 王琪鹏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