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经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中的明星,包商银行于日前彻底走入了历史。
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先前披露的信息,包商银行已于今年2月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宣告破产。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北京一中院的相关公告指出,2020年11月17日,该院裁定受理包商银行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2月3日,包商银行管理人向该院提出申请,称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0月31日,包商银行净资产约为-2055.16亿元,资产总额约为4.47亿元,负债总额约为2059.62亿元。
公告显示,管理人接管包商银行后,经调查审阅,包商银行在破产清算申请前已无任何生产经营,业务任何在职人员,除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相关工作,亦无其他业务,其实际资产价值较专项审计报告记载情况进一步降低。“因此,包商银行已经明显资不抵债且无实际清偿能力。”
“此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申请,且本案现已无和解之可能。故请求本院依法宣告包商银行破产。”
北京一中院认为,根据管理人的调查及提交的材料,可以确认包商银行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宣告破产的条件。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北京一中院于今年2月7日裁定宣告包商银行破产。
行长助手注意到,根据此前北京市一中院网站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为“全国首例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案”。
(来源:北京市一中院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包商银行前身为1998年成立的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更名为包商银行,2008年至2011年获准在北京、深圳、成都、宁波设立4家区外分行,业务快速向区外扩张。
曾任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的周学东曾撰文指出,李镇西自2002年担任包商银行行长,2008年起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到2019年包商银行被接管时,担任“一把手”长达11年。
“据多方反映,在接管前的相当一段时间里,包商银行内部是在李镇西一个人领导下运转的,即使李镇西2014年起不再担任党委书记,改由监事长李献平兼任,但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已经形成,牢不可破,党委书记是在董事长领导下的党委书记,党委是在董事长领导下的党委。李镇西统帅‘三军’,是事实上的内部控制人和大股东代理人,董事会、党委、经营决策层皆直接听命于他。”
2019年5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接管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指出,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5月23日止)。
周学东后续撰文也表示,清产核资结果显示,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里,“明天系”通过注册209家空壳公司,以347笔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贷资金,形成的占款高达1560亿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贷款。
2020年4月10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按照计划在平稳、有序推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设立一家新银行,这个新银行的名字叫“蒙商银行”,由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区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原来包商银行区外的四家分行由徽商银行收购承接。
2020年4月30日,包商银行改组靴子落地。当天,包商银行官网对外发布《关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公告》。公告称,经银保监会批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共同发起设立蒙商银行。
同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该公告称,经包商银行接管组报请央行、银保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包商银行拟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对于蒙商银行成立后,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如何划分的问题,包商银行接管组在2020年4月3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2020年5月23日,央行、银保监会网站同时发布《关于延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期限的公告》。公告显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
2020年11月2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包商银行破产的批复,原则同意该行进入破产程序。与此同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民事裁定书,宣布于11月17日裁定受理包商银行破产清算一案。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范辉 丁丹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