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传广州2月离婚名额已全部约满,引发热议。对此,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因部分婚姻登记当事人放弃到场办理离婚登记后,没有及时取消预约号,造成预约资源被占用。如网上无法预约离婚申请,可通过拨打12349或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实行电话预约,也可到现场轮候办理。
“离婚冷静期”写进《民法典》后的实施效果值得关注。一方面,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对于法律中增设“离婚冷静期”有什么体验和感受;另一方面,各地婚姻登记机构在实施《民法典》相关规定过程中有什么新发现、新问题。从广州“离婚名额约满”现象来看,“离婚冷静期”写入法律后,确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有媒体调查发现,广州市3月1日前离婚预约名额已满,网络上有黄牛提供离婚预约代抢服务。代抢商家称,600元可代替抢预约名额,未抢到可全额退款。凡是黄牛出没的地方,都存在较大供需矛盾。以办理离婚预约为例,当离婚预约需求大于服务能力时,就会出现黄牛。那么,广州“离婚名额约满”究竟释放什么信息?
首先,释放积极信号。即“离婚冷静期”促使部分婚姻登记当事人回归理性放弃离婚。从广州民政部门回应看,“离婚名额约满”是因为这部分人预约后却未前来办理离婚,挤占了有限的预约资源。为何预约后不办离婚?一是广州市全面引入线上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部分婚姻登记当事人经辅导关系缓和,自愿放弃办理离婚。有数据为证,广州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在2020年第四季度共开展婚姻家庭辅导852对,其中136对调解成功。这种主动作为挽救了不少婚姻和家庭,值得赞赏,也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二是部分婚姻登记当事人存在一时冲动而预约离婚,冷静后放弃办理的情况。这种情况恰恰说明法律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必要和价值。
其次,说明离婚登记服务有待提升。各地现有的离婚登记服务能力,大概是根据《民法典》实施前的离婚办理需求匹配的。而“离婚冷静期”写进《民法典》后,意味着办理离婚登记时间变长、程序变复杂,这对于各地办理离婚登记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婚姻登记机构的服务能力应因法、因时而变,才能适应新的需求。
《民法典》第1077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再有财产、抚养权争执,更复杂,所以离婚登记服务有待升级。
如果离婚登记服务与需求不匹配,既容易滋生黄牛乱象,也会造成婚姻登记当事人不得不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如此一来,办理离婚的经济成本就会增加。要想不增加离婚办理成本,既需要当事人拨打12349或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实行电话预约或现场轮候办理,也需要民政部门及时处理预约资源被占用,以及增加服务能力。
可以说,广州“离婚名额约满”对其他地方民政部门也是一种提醒,只有密切关注《民法典》实施后的新变化,及时调整相关服务,才能避免平时或离婚高峰期出现“离婚名额约满”等问题。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