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控股、河南能化受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
中新经纬 2021-01-14 21:10

1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连发两条自律处分信息,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整改、公开致歉;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化”)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7个月,责令整改、公开致歉。

交易商协会指出,永煤控股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发行文件中披露的公司独立性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也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占用其资产的情况;二是永煤控股大量货币资金被划转至控股股东资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对投资人的风险判断有重要影响,但永煤控股未在年度报告及发行文件中未披露相关信息以及由此产生的关联交易;三是相关发行文件或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受限资产和违约记录信息不准确;四是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及时披露相关资产的无偿划转事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责令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开致歉;对公司现任、时任董事长强岱民、侯世宁予以严重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1年;对公司现任、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树明、成雪梅予以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6个月;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邢志丹予以警告

此外,河南能化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以自有资金认购自身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破坏市场秩序;二是相关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受限资产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受限资产信息披露不完整;三是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及时披露相关资产的无偿划转事项;四是未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河南能化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7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责令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开致歉;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刘银志予以警告。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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