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征求同楼其他居民的意见,邻居就在楼道口加装了一个防盗门,既遮挡光线又占用公共空间,我们该怎么办?”近日,李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她和当事邻居、物业公司交涉过,但都没有结果。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李女士遇到的并非个例,在不少居民楼里,尤其是高层塔楼的“把边儿”户型,很多都存在这类现象。
多处楼道“铁将军”把门
建成于1999年的望京西园四区是一个大型社区。在414号楼,这栋楼高28层,每层有十余家住户,以电梯为中心分布在四条过道的两侧。
记者首先来到了低层的一个楼道,发现一扇木质的楼道门敞开着,往里走还能看到一扇紧闭的灰色防盗门。透过防盗门上面的铁网向内看,被铁门封闭的狭长楼道里有两户人家,铁网下面有两个白色的按钮,分别写着两个房间号,旁边的便签纸上写着“请快递员别按门铃,将快递件放在门口”的提示。
望京西园四区的一处楼道内安装着防盗门,门内变成了一些居民的“自留地”。
记者在其他楼层也发现了类似情况。在高层的一处楼道内,记者看到有一扇防盗门上安装了3个门铃,最上面的门铃没有外壳,电路板已经裸露出来;中间白色门铃下有“请按门铃”四个红字;最下面的带着“猫眼”的黑色门铃上有一个铃铛的图标,每个门铃旁边都写着房间号,方便来客使用。
在加装的防盗门上,一般门里住着几户人家,门上就安几个门铃。
这栋楼里到底有多少人家安装了防盗门,记者统计发现,大约有12个楼层的楼道内都安装了防盗门。每一层防盗门的数量不一,有的只安装了一扇,有的楼层安了三四扇。414号楼只是该小区的一个缩影,据小区一名保洁员说,小区里几乎每栋楼楼道里都有安装防盗门的现象。
为何都愿在楼道里装门?
为什么都愿意在楼道里多安一扇防盗门?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找到了其中一栋楼的保洁员。据介绍,安全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防止小广告。据这位保洁员的了解,在入户门上、把手上经常能看到各种小广告,所以,有业主想出个办法,在入户门外再安装一个防盗门。“安了之后就没有小广告了吗?”记者问,保洁员说还是有的,只不过有防盗门挡着,贴小广告的人进不去,只能将广告贴在防盗门上,“我们每天都要清理好几次小广告,根本杜绝不了。”另外,楼内有多少防盗门,具体数字他没数过,“很多门是以前安的,也有近一两年新装的。”
楼道内加装防盗门,看似安全,但既影响采光,也影响消防安全。
除了增加安全感以外,安了防盗门之后,楼道内的空间就变成了只能由少数人使用的“地盘”。在几扇敞开着的防盗门里面,记者看到,楼道堆着不少纸箱子、旧家具、塑料袋等闲置物品,还有小孩的玩具和儿童车,甚至还有装在塑料袋里的各种蔬菜水果。
一扇扇加装的防盗门,都或多或少地挡住了楼道里的光线,而且,有的还影响了楼道的通行。
占用公共空间涉嫌违规
在楼道内安装防盗门是否合法呢?记者就这一现象咨询了社区问题专家陈凤山。他告诉记者,在楼道的尽头私自加装防盗门,将一部分公共区域据为己有,这种现象有两种界定方法。
第一,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显然,有居民投诉这一问题,说明安装门的业主并没有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私自占有楼内的场地。按照相关规定,针对这种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第二,按照《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中的相关内容,占用楼道这样的公共区域,属于违法占用,搭建防盗门属于违法建设,应该由城管部门、也就是现在的综合行政执法队限期改正,否则可以按照规定拆除。
陈凤山强调,居民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同层楼道属于公摊部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占用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整理/任昕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