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坐地铁不能外放电子设备声音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4-01 08:24
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地铁里不得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等。同时,办法还明确禁止10类影响运营安全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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