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2020年1月5日晚发布公告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清终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泰方(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申请对中国红牛清算一案的诉请,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清申3号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中国红牛在公告中称,司法机关通过严谨的法律程序和全面的证据,确认了公司合法存续的基准事实;在法定证照合理变更期内,其一切生产经营权利依法受到保障。这一裁定结果使泰国天丝强制清算中国红牛行动落空。
红牛商标权益争夺和纠纷从2014年开始,中泰双方摩擦不断,2016年双方矛盾升级并诉至法院,双方围绕合资期限、商标、股权、破产清算等互相诉讼达20多起。随着中国红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期限到期,双方全面爆发激烈的舆论战。中国红牛向有关部门提起营业执照变更申请,并称有法律依据的双方合作期限是“五十年”,泰国天丝则力图短时间内将中国红牛强制清算,并另寻合作伙伴。
2018年10月15日,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中国红牛的法律程序。但作为启动清算主体之一的泰国红牛表达的仍然是许氏家族单方面的意愿,因为针对泰国红牛实控人及股权,中国红牛实际经营人华彬集团及董事长严彬与许氏家族长时间已有分歧。
华彬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作为华彬集团以自有资金和人力运营红牛品牌的成本和风险补偿,泰国天丝承诺赋予红牛公司在中国至少50年独家经营红牛饮料的权利。泰国华彬(华彬集团在泰国设立的公司)也在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才是中国红牛实际股东和出资人,泰国红牛仅为名义股东。关于股东身份的审理截至目前还未有结果。
最终,2019 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该申请,随后泰方提起了上诉,直到最近北京高院将其诉请驳回。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申请人在提起清算请求时,其主体资格从司法层面看,存在争议,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生效判决进行确认,申请人的股东地位就未能被确认,因此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不会获得法院支持。
泰国天丝多次对表态称,曾花费数年时间和严彬先生进行谈判,但仍未能就长期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相反,对于泰国天丝的目的和行为,严彬曾在2018年公开场合形容其本质是“到中国投机,‘摘桃子’抢夺利益”。
单就双方纷争背后最大的矛盾——对“红牛系列商标”权益而言,有法律专家表示,中国红牛对待“红牛系列商标”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倾注了浓厚的心血,尽到了各种“抚养”义务,“孩子”长大了,突然说“红牛系列商标”与自己没有法律关系,情理上也说不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