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说,民法典在第七编“侵权责任”中专设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10个条文对机动车道交纠纷责任作出规定,尤其是对实践中较为常见且争议较大的挂靠机动车责任、未过户机动车责任、好意同乘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系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专门法律,就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通行、交通事故处理等作出了专门规定。
“两部法律就交通参与的全过程作出了基础性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裁判提供了坚实的立法保障。两部法律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除制发相关司法解释锚定方向、明确规则外,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落实法律实施、促进良法善治。”
他提到,推动形成法律实施合力。
各地法院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形成法律实施合力。有的法院针对道交纠纷中涉保险公司情形较多的现象,定期向保险主管部门反馈保险公司成讼情况,促进行业内部优化管理,依法自动理赔,及时实现当事人权利。各地法院加强调解指导,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途径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以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救济。
积极开展对下指导。道交纠纷情形较多,法律关系复杂,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无法涵盖所有的情形。有些问题通过制定司法解释解决尚不成熟,对此,我们采取法答网答疑、推送案例入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恰当方式进行解答和指导,提供稳妥适用法律的思路和参考,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目前,在道交纠纷方面,我们通过向人民法院案例库推送案例,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免责条款提示说明、误工费计算、未投保交强险法律后果等问题提供了指引。
同时,通过法答网答疑,就道交纠纷涉及的商业三者险中“第三者”认定、财产损失计算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初步指引。
“下一步,我们将就有关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形成更加权威合理的规则。”杜军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