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法草案:对特困人员供养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4-24 12:03

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施春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社会救助法草案在畅通救助渠道、提升便民化水平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施春风说,社会救助事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使群众更便捷地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法草案作了一系列规定。

一是规定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及时的原则。二是在救助申请方面,规定对于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申请社会救助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他人代为申请。三是在受理方面,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四是在审核确认方面,规定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审核确认效率和准确度。加强信息共享,对可以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实的情况,不得要求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五是规定社会救助对象遇有紧急情况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可以先行救助。六是规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依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便民化水平。七是规定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申请、办理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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