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每年不超过12000元,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还可通过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收益。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有多地储户反映,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之前,已有媒体曝光过不少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乱象,现在类似的争议或投诉依然在持续,须引起高度警惕和严肃对待。
个人自愿参加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实行的基本前提,离开了自愿原则,个人养老金就变了味。个人养老金本质上属于金融消费产品,储户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属于金融消费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据此,客户有权在知悉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情况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开通或不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自主选择在哪一家银行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在年缴存限额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的额度,自主选择理财产品的品种和搭配。
银行如果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给客户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甚至导致客户向个人养老金账户误存资金,就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还需要使用客户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个人重要信息和敏感信息,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以及知情、同意原则。银行如果擅自为客户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就违背了上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原则,侵犯了客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虽然说,客户“被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可能有误操作的因素,也可能有曾经预约开通后又忘记了等因素,但这些并不能解释客户“被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所有情形。据报道,一些银行为了抢占个人养老金市场,存在给员工摊派开户任务、下开户指标的情况,也有商家宣称可以为银行有偿代办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或许从这些信息中,可以找到一些客户“被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真实原因。
无论客户由于何种原因“被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都暴露出相关银行在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开户端存在着诸多不规范之处,甚至存在不小的漏洞。针对客户的投诉,银行除了视事实和情节做好举证、注销、解释等工作,还应当举一反三,检视、查找个人养老金账户开办环节可能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开办流程,充分尊重客户的意愿,保障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按规范操作。
金融监管、社保监管等部门应通过合规约谈、合规指引、违规问题查处、曝光典型案件等方式,督促、引导银行增强自律意识,恪守规则底线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诚信、透明、安全、有序的个人养老金市场环境。
文/唐山客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