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苏州市吴江区的市民欧文刚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妻使用他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假身份证和假结婚证,之后前妻带着这些假证及房产证与他人前往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其目前所居住的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向典当公司进行借款。由于这笔借款没有及时还款,导致房产面临被法院查封的境地。
欧文刚对记者说:“我前妻孙丹丹用我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假身份证和假结婚证,证件上的信息是我的,照片却是另外一个男人的。之后她拿着房产证、假身份证、假结婚证和那个男人去苏州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我去银行办理业务时,查询到自己的征信存在问题,最终,在我反复追问下,前妻才承认此事。”后来,欧文刚曾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表明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盗用,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松陵派出所对有关人员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进行立案侦查。
欧文刚认为,由于相关抵押登记手续采用假证办理,而且材料上的签名也不是自己的,自己完全不知情,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对证件审核不严,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昆山一家典当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孙丹丹在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载明典当公司为甲方,孙丹丹、欧文刚为乙方,乙方以坐落于吴江区江陵西路上的一处房产作为典当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当金本息、综合费、违约金、逾期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地产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典当合同约定当金85万元,实际于转账当日收回其中15万元,典当公司认可实际当金70万元,做成85万元是为了提高抵押登记金额。此后,由于未能如期还款,典当公司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比对典当公司留存的孙丹丹、“欧文刚”结婚证与欧文刚提交且经典当公司确认的结婚证,比对欧文刚身份证与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留存的“欧文刚”临时身份证,典当公司处的结婚证、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的临时身份证“欧文刚”照片明显与欧文刚本人形象不符,与欧文刚身份证照片亦不符。
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同没有欧文刚本人签字,以虚假手续骗取办理的抵押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典当合同过程中,孙丹丹向欧文刚隐瞒借款事实,孙丹丹收款后的资金流向,也无法证实借款用于共同生产生活,该部分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债,欧文刚对此不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孙丹丹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并承担息费,然而,由于孙丹丹迟迟未能还款,欧文刚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屋面临着被法院查封拍卖的境地。
在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内,许多市民前来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记者在一张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图上看到,申请人应携带材料至专窗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审核、登簿。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施国平表示,之前由于系统存在漏洞导致持假证办理抵押登记行为的发生,目前抵押登记已经撤销,如果当事人认为当初办理抵押登记时由于存在问题,从而造成了经济方面的损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认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是否尽到专业、严谨的审查职责。如能够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明显过错,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文/张毕荣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