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领免费鸡蛋,老人们争先恐后,结果引发踩踏事故,八旬老太不幸身亡,谁该负责?据央视《今日说法》9月23日报道,近日,四川南江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酌定排队领鸡蛋的顾客杨某某死亡的经济损失由某购物超市承担30%赔偿责任,即94975.23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99975.23元,原告林某、林某某(杨某某孙子、孙女)自负70%责任即221608.87元。(9月25日《华商报》)
法院一审判决以后,原告和被告均不服,分别提起上诉,而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意味着此事也暂时告一段落。然而,不管法院判决如何,都已经无法挽回当事老人的生命。这起因为超市发鸡蛋导致的悲剧,应该引起更多人的反思。
一些超市向消费者免费发放鸡蛋,或者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售卖鸡蛋并不少见。商家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走进超市,在领免费鸡蛋的同时,也会选购一些其他商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营造超市的人气,烘托生意红火的氛围,这对超市的销售,也会起到推动作用。
而前来领免费鸡蛋的,往往以老年人为主。不少老年人宁愿排很长时间的队,也要领到免费的鸡蛋。但是超市的免费鸡蛋不可能无限量供应,往往都是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排在后面的人可能就领不到鸡蛋了。
这就是为什么超市一开门,排队领鸡蛋的人就蜂拥而入,飞快奔跑,尽力跑在前面的原因。虽然老人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背后潜在的风险,却被不少人人有意无意地忽视了。那么多人拥挤在一起,然后在飞快奔跑一段时间后,又再次拥堵在一起,很容易引发踩踏事故,尤其是对于那些腿脚不那么灵便的老人而言,很容易摔倒。上述新闻中的八旬老人,正是因为在领免费鸡蛋过程中遭遇踩踏,不幸离世。
举办活动的超市,对于老人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是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尽的法定义务,管理者因违反该义务导致消费者遭受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法院之所以判决老人的亲属自行承担70%的责任,同样是基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受害人时年已满84周岁,应当预见在拥挤的队列中参与抢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责任。
通过这起悲剧,各方都应该记取教训。对于超市经营者来说,不能为了促销而忽视安全,即便要举办类似活动,也要加强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避免拥堵、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老人和老人子女、家属来说,要对自己的身体条件、健康状况以及所处环境具有相应的判断,具备必要的风险意识,避免让自己置身于危险境地。
文/苑广阔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