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苹果税”的话题引发广泛关注。所谓“苹果税”,即渠道分成,体现为用户使用苹果手机应用商店(App Store)购买APP等数字内容时,苹果公司会扣留交易金额的一部分作为佣金,再将剩余资金转给相应的APP开发者,抽成比例从15%到30%不等。由于“苹果税”的存在,APP开发者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
关于“苹果税”是否构成商业垄断,目前业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支持一方认为,其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合理,因为苹果公司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平台,并投入了大量资源维护手机应用的质量和安全性。反对一方则表示,过高的抽成比例让许多小型开发者和内容提供商感到自身商业发展受到限制。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市场的“苹果税率”在全球范围内最高,对标准企业和小型企业分别收取30%和15%的佣金。在美国,二者比例分别为27%和12%,在欧盟是17%和10%,在韩国则是26%和11%。高额的“苹果税”引起全球应用开发者的强烈不满。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内,苹果公司因此遭遇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其中以欧盟最为典型。
今年3月,欧盟对苹果公司处以18.4亿欧元罚款,原因是其在音乐流媒体应用分发市场中滥用主导地位。欧盟这一决定源于瑞典音乐流媒体服务平台Spotify于2019年对苹果公司提出的诉讼,该诉讼针对的正是苹果对其应用商店征收的30%佣金。欧盟在裁决中认定,苹果公司的限制构成了不公正交易条件。而在2021年,苹果公司就已经在荷兰面临类似的反垄断指控和处罚,荷兰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针对苹果公司在其应用商店中的做法进行调查,发现其滥用市场主导地位,对荷兰应用商店中的约会应用程序开发者施加了不合理的限制。荷兰政府要求苹果公司限时整改,否则会面临每周500万欧元的罚款。“不公正交易条件”在反垄断案件中属于并不常用的裁决,苹果公司接连在该问题上吃官司,可以说都是“苹果税”惹的祸。
面对欧盟频频开出的巨额罚单,苹果公司不得不作出妥协让步。今年1月,苹果公司宣布为了遵循欧盟《数字市场法案》,将在欧盟地区对其操作系统、浏览器以及应用商店实施重大更新。更新的内容包括首次允许客户从苹果应用商店以外下载软件,允许人们使用其他的支付系统,以及自由选择默认的网络浏览器。该更新还下调了自2008年苹果应用商店推出以来,苹果对开发者征收最高30%的佣金。
目前,欧盟市场的应用开发者仅需向苹果公司支付17%的佣金,并且在1年后,对于大多数开发者和订阅者,这一比例将进一步下降至10%。苹果公司表示,此项改革将使欧盟超过99%的应用开发者向苹果支付的费用更低。
另外,在长达4年反垄断调查的持续重压之下,苹果公司今年与欧盟委员会达成和解,同意向竞争对手开放其“一触即付”移动支付系统,意味着苹果公司将允许应用开发人员访问其近场通信技术以构建其他移动钱包供应商的支付应用程序,增加消费者在移动支付方面的选择。毫不夸张地说,苹果公司之所以在欧盟市场最为收敛,排他性垄断行为最少并且执行的“苹果税”最低,很大程度上是欧盟严罚重压之下的结果。
欧盟在数字经济发展上奉行规则至上,以高标准、重落实的法律法规为各国数字技术企业在欧活动提供了严格规范的法律政策环境。欧盟高度关切新兴数字科技巨头对传统道德和规范边界的冲击,在立法和执法上遵循严的基调,在管和放二者间明显偏重前者。《数字市场法案》是欧盟针对科技巨头颁布的一项重要反垄断举措,核心目标是结束大平台的垄断行为,确保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根据法案规定,包括苹果、谷歌母公司等在内的科技巨头,若违反法案规定,可能面临高达公司全球收入10%的罚款,若重复违反,这一比例最高可升至20%。法案尤其要求这些科技巨头旗下的应用程序能够与竞争对手“互操作”,这意味着,这些企业需要开放应用程序接口,使用户能够自行决定在设备上预装哪些应用。
苹果公司成长发展于美国科技乐观主义大环境中,受“胜者全得”思想影响深厚,对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敏感度相对偏低,其在欧洲市场接连遭罚,以及重罚之下的妥协退让,体现出欧盟作为市场规则制定者,对垄断市场的行为绝不姑息。这有利于避免市场活动主体的无序活动损害用户利益、影响行业发展。从这一角度看,欧盟以严法管巨头的经验做法,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无启发借鉴意义。 (梁桐)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