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关系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需要久久为功,下一步还要啃下“硬骨头”。除了加强税收立法、夯实依法治税制度基础,还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征税、治税。
根据议程安排,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审议关税法草案。这项立法的推进,意味着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再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税收关系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项重要改革任务之后,税收立法的进程明显加快,一系列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有序推进,现行18个税种已实现12个税种立法,深刻影响企业经营、百姓生活乃至经济运行、国家治理。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体现在新开征的税种,通过制定法律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制定的第一部税法。这部法律实施已满6年,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正向激励机制,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保账,加强排污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还体现在将相关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烟叶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印花税……一系列原来的条例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增强了税制的科学性、稳定性、权威性,促进构建科学的现代税收制度。这些立法并非简单地“平移”,而是既保持税制稳定性,又进行相应改革完善。同时,一些原有的税法进行修订完善,有力推动税制改革。比如,新个人所得税法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道路上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并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中低收入群体获得感十分明显,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显著增强。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需要久久为功,下一步还要啃下“硬骨头”。目前,条例上升为法律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其中,关税法和增值税法的立法任务颇重,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头戏。关税立法对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维护进出口秩序至关重要。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税制较为复杂,税制改革也在持续推进之中,如何把立法和改革有机结合是一个重要课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这其中,税制改革关系重大。要在保持宏观税负和基本税制稳定前提下优化税制结构,特别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税制改革应和税收立法紧密结合,对一些已制定的税法,也要与时俱进进行完善。比如,今年1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强化税收政策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完善征收体系,加快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通过环境保护税的改革完善和严格执法,更好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从更广泛意义上说,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除了加强税收立法、夯实依法治税制度基础,还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征税、治税。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今年2月份,全国首家专门税务审判庭在上海揭牌,也显示出国家对推进税收法治的重视。另一方面,经营主体和个人要形成依法纳税意识和自觉,提高税法遵从度。比如,个人在享受个税改革红利的同时,也要依法诚信缴纳个税,做好年度汇算工作。
法者,治之端也。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现代化,可以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文/曾金华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