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3日讯(记者 王宏)近日央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100%,专家表示,这将推动汽车消费稳步增长,预计短期内或迎来一批购车和换车潮。
为降低换车成本,《通知》还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以旧换新细分场景,加强金融创新和产品服务,适当减免以旧换新中提前结贷产生的违约金。业内专家表示,当前市场上买第二辆车和增购的车主的比例,要大于买第一辆车的车主,此举可消除车主以旧换新的后顾之忧。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降低政策放松后可能增加的信用风险。
自用汽车贷款最高可发放100%贷款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支持促进汽车消费,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通知》,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
人民银行、原银监会2017年发文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保持70%、75%、70%不变。
“首付比例越低,买车门槛越低,就能让越多消费者尽快买车,促进市场汽车销量,拉动经济发展。《通知》对汽车市场是好消息,可以促进汽车销量”,黄河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张翔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财联社记者指出,这次力度支持的力度非常高,是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及时响应国常会的体现,也说明国家在加强刺激消费市场,特别是汽车市场的力度。预计短期内会有一波购车和换车潮,对汽车市场和汽车消费金融市场都是重大利好。
“汽车消费是本轮促消费、扩内需的重点领域。汽车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便利,提振居民汽车消费的意愿和能力,推动汽车消费稳步增长”,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从供给主体看,提供汽车消费金融服务的主要有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信用卡购车分期)、汽车金融公司(汽车贷款)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平台(如小贷公司)。
适当减免违约金降低车主以旧换新成本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张翔认为,《通知》对车主在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可以适当免除,消除车主以旧换新的后顾之忧,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买新车。中国汽车行业已经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变,市场上买第二辆车和增购的车主的比例,要大于买第一辆车的车主。《通知》进一步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降低以旧换新的成本。
《通知》还强调,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保障贷款资产安全,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董希淼还表示,针对此前汽车贷款领域骗贷行为较多等现象,《通知》要求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降低政策放松后可能增加的信用风险。下一步,金融机构应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汽车消费金融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董希淼建议,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完善风控模型和算法,准确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升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借助技术手段提高消费者需求匹配的精准度,提升信贷审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多头借贷”和过度授信等问题。同时,要运用金融科技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汽车消费金融产品类型,促进汽车消费金融更加普惠化。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大车险产品创新,化解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最后一公里”难题。相关部门可以出台针对新能源车险的优惠政策如向保险公司提供适当补贴以及数据支持,为保险公司产品创新提供支持。
王蓬博认为,《通知》对做汽车消费金融的机构是利好,建议抓住机会,加大相关投入,及时推出更吸引消费者的新产品。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