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广决定逮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长期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任职
公开资料显示,张广出生于1973年10月,黑龙江伊春人,2002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育集团总经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飞行学院院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等职务。2018年12月,张广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任北航副校长期间,张广曾负责安全稳定、后勤保障服务、人民防空、国内合作、医疗卫生、社区管理、基础教育工作;分管安全保卫部(处)、后勤保障处(社区管理服务办公室)/后勤党委、国内合作处、校医院、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8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长期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公器私用,靠校吃校
2024年1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通报称,张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公器私用,靠校吃校,将任职高校的资源作为谋私贪腐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产管理、招生入学、求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广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