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12月22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体现了国家遏制恶意欠薪现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的坚强决心。
徒法不足以自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办案职责,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
从办案数量看,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数从2012年(该行为入罪后第一年)的393人逐年上升至2019年的4015人,该时段呈现出快速上升的高发多发态势。
但随着打击惩治力度加大、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法治宣传到位、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与企业合规建设提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办案数量自2019年达峰后逐步趋稳、稳中有降。
今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554件、3032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2.3%、18.1%,欠薪问题高速增长的态势得到扭转。
案件量从由少变多,逐步过渡到由多变少的趋势符合立法实施的目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主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通过刑罚的威慑、预防作用,保障和救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立法的初衷更不在罪名的频繁适用,而是为了更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劳动收益,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形成诚实信用的市场体系。
他说,整体数据虽体现了惩治恶意欠薪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但我们也关注到此类案件在办理实践中还存在着案件线索来源较为单一、追回被欠薪工人工资难度较大等问题。
因此作为国务院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成员单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力度不减,着力推动解决“辛苦一整年,岁末讨薪难”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