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输油处(曹妃甸输油处)获悉,2022年津沧管道“8·1”盗油案件的15名打孔盗油人员一审获刑,其中4人被判无期徒刑。
该起案件于2022年的8月1日发生在天津-沧州原油管道(以下称津沧线)。2022年7月29日,天津处(曹妃甸处)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警情通报,得知该分局已经掌握一个打孔盗油犯罪团伙,疑似在天津市静海区进行盗油活动,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固定证据。次日,该处再次与渤西分局沟通对接,获悉包括疑似盗油位置、盗油团伙作案模式、日常盗油轨迹及销油渠道等相关信息,协调警方尽快开展收网行动。
8月1日,天津处(曹妃甸处)工作人员与渤西分局民警到达疑似盗油厂房现场,发现案发地距离G205山深线330米左右,此条高速公路为连接天津与河北两地的重要枢纽,各类车辆过往密集,且打孔盗油现场已遭破坏,犯罪嫌疑人逃逸,案件侦破条件非常差,破案难度增大。渤西分局立即成立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专案组。同月,公安部决定将此案挂牌督办。至2022年9月底,警方共抓获打孔、组织、运输、销售、收赃等涉油链条犯罪嫌疑人13名,并对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追逃行动。
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件发生后,天津处(曹妃甸处)与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密切联系,向公安、检察院、法院举证46份,助力公检法部门严厉打击涉油全链条犯罪。最终,该起案件提级办理,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负责案件证据收集和提起公诉等相关工作。
今年年初,本案2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在严厉打击涉油犯罪的震慑下,选择自首。至此,本案已有1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今年4月,在天津处(曹妃甸处)邀请下,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重罪检察部)、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到盗油案件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取证,并表示依法提起公诉,打击涉油犯罪。
7月至10月,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重罪检察部)对案件提起诉讼。10月30日,该起案件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1月29日,天津处(曹妃甸处)收到津沧线“8·1”打孔盗油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书,15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4名被告人因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名被告人因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十五年不等;7名被告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
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全力追捕3名在逃嫌疑人。
通讯员 张采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