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镇平县法院就该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进行开庭审理,当庭作出撤销被告监护人资格的判决。目前,未成年人小虎(化名)在姑姑的监护下,生活已经步入正轨。
支持起诉为孩子找到合适监护人
小虎今年11岁,父母离异,由父亲杨某抚养,母亲下落不明。杨某无固定工作、爱喝酒,对小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小虎辍学在家,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民政部门和村干部得知情况后,多次上门训诫、劝杨某履行监护职责,但杨某拒不悔改。今年9月23日,民政部门就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事宜向检察机关咨询。”检察机关获取线索后,立即来到杨某家,就小虎的生活情况、监护问题以及个人意愿等进行调查。
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小虎与姑姑(杨某的姐姐)比较亲近,也愿意跟随姑姑一起生活。随后,该院第一时间与小虎的姑姑取得联系,并了解她的社会关系、经济收入及监护意愿和监护能力,同时委托镇平县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的司法社工,对杨某及其姐姐开展监护评估。通过多维度调查,被委托机构出具专业评估意见:杨某不具备独自养育小虎的条件。但是,因顾及姐弟关系,小虎的姑姑不愿提起诉讼。
9月27日,镇平县民政局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杨某监护人资格的申请,镇平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当庭作出撤销杨某监护人资格的判决,并依法指定小虎姑姑为小虎的法定监护人。
多维救助让困境儿童脱困
10月7日,小虎背着新书包,走进小学校门。在多部门的共同履职下,这个辍学的孩子终于回归学校。
“虽然杨某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了,但是孩子的现实困难并没有得到解决。这‘后半篇文章’如何做好,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承办检察官段云华发现,小虎因长期被疏于监护,性格孤僻、严重营养不良,需要长期进行营养补给和心理治疗。
针对杨某无心承担、小虎姑姑无力承担小虎学习生活等费用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为小虎发放救助资金。针对小虎姑姑在内乡县居住,孩子后期需要跨县调动学籍、转学校等情况,镇平县检察院积极寻求南阳市检察院的支持。
9月28日,南阳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组织镇平县检察院、内乡县检察院、内乡县教育局相关单位人员在内乡县召开协调会,共同解决孩子后续的心理疏导和上学问题。最终,在各部门的协调下,孩子顺利入学。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办完这个案子后,我们经过深入调查走访,又发现3名具有类似困境的儿童。为此,我们专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镇平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
结合民政部门对这3名困境儿童的线索未予上报的问题,镇平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深层次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基层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困境儿童现状掌握不及时、跟进救助不力等情况,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民政部门对全县困境儿童底册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治理,组织全员培训,必要时邀请司法机关专业人员传授调取、固定困境儿童相关证据的方法,利用巡回检查的方式对全县各民政所的监控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困境儿童都被纳入监护视野,从源头上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针对辖区内困境儿童的信息沟通不通畅、线索移交不及时、多元化救助平台不互通等问题,镇平县检察院还与该县民政局、妇联共同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多元救助机制,完善困境儿童服务体系,促进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的建立。
文/刘立新 赵新新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