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01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何君尧首选广州执业,到目前已有98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广州执业,约占全省1/4。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广州执业试点的成功案例,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不断深入,更多港澳法律专业人才要素在大湾区便捷流通的生动实践。
广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港澳律师在穗执业试点工作,在立法、执法等方面研究制定许多措施,持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环境,吸引越来越多港澳优质法律服务人才来穗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截至8月底,广州有涉外律所269家,涉外律师1100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98人,粤港澳联营所5家,境外律所驻穗代表处19家,9家本地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20家。
优化和完善申领执业证流程,让港澳律师更好地“走进来”。广州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广州执业申请工作指引》,明确申请条件、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等,为港澳律师的执业提供了清晰准确的指引和规范。开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通道”和专用咨询电话、邮箱,让港澳律师在穗申领执业证的整个过程更省心、更舒心、更安心。
发布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十项措施,让港澳律师更好地“留下来”。措施涵盖专项培训、执业保险、推介展示等方面以及协助大湾区律师申请在穗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住房补贴、医疗保障、人才奖励等,有助于提升大湾区律师的实务能力,强化大湾区律师执业过程中应对风险的能力。
为进一步拓宽大湾区律师的发展舞台,广州市司法局指导在市律师协会成立全国首家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并鼓励大湾区律师积极参与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吸收大湾区律师成为“一带一路”、涉外、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发挥他们在涉外法律事务领域的专业优势。
“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大湾区律师提供了更加稳定和良好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多港澳律师选择在广州扎根。”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湾区律师通过内地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紧密合作,更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为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接下来,广州市司法局将继续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的涉外法律服务环境,为大湾区律师提供更加优越的执业条件和发展机会。同时,加强与市律师协会、法律机构的合作,建立更加稳固和可持续的支持机制,共同推动大湾区律师执业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文/魏丽娜 陈梅聪 林佩圆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