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一段由山东聊城一小学教师发布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显示,山东聊城某小学的教室没有安装窗帘,阳光直射进教室,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一个多月后,事件仍在继续。10月22日晚,陈老师再次在自己的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9月21日她在抖音上发视频,向学校申请窗帘被拒,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但到目前为止,窗帘还没有给安上。陈老师还在视频中表示,窗帘视频受到社会关注之后,不同层次的领导分别找她谈话,“但自始至终没有说学校存在一点问题,最后要求我向领导道歉,并下架视频。”
对此,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称,2023年9月21日,文苑小学陈姓老师在其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发布视频,反映其任教教室多媒体反光需要安装窗帘。9月22日,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到该校实地查看,该老师视频反映的五年级(6)班教室确未安装窗帘。9月25日,学校为五年级(6)班教室安装了窗帘。区教体局要求学校认真听取老师意见,为其他教室全部安装窗帘。目前,该校已完成了窗户尺寸测量和窗帘选材工作,将于11月15日前全部安装完毕。并提出,对该老师视频反映的个人受到区别对待等问题,区教体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期间,暂停文苑小学校长职务。
之所以详细转述新闻报道,是发现当地教育部门的回应和教师发视频所述情况相差甚远。教师发视频讲述的内容是反映教室没有窗帘问题一个月后,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教育部门发布的情况说明显示,在这名教师发视频反映问题后,教育部门、学校紧锣密鼓地解决问题,在第三天就把教室的窗帘安装好了;不仅如此,还举一反三,全面解决教室里没有窗帘的问题。
新的问题随之而来:如果教育部门的说明属实,为何教师还要发视频说窗帘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教师发的内容不是虚假的吗?而如果教师发布的内容是虚假的,教育部门就不应该只是暂停校长职务,而也要追究涉事教师编造虚假信息进行炒作的责任。进一步处理这些问题,对搞清楚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理清责任十分重要,教育部门与学校处理“舆情事件”不能和稀泥。
当前,针对教师发布视频,不少网友感慨,当地教育部门、学校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无疑影响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形象。从教育部门的回应看,这要分两个层次看。一个层次是窗帘问题解决没有,另一个层次是学校是否在当事教师发布视频后,对其有不合理的区别对待。组合起来,就包括:根本没有解决窗帘问题、对教师区别对待;没有解决问题,也没有区别对待教师,对反映问题置之不理;解决了窗帘问题,对教师区别对待,不满教师发视频反映问题;解决了窗帘问题,对教师区别对待。
当事教师发的视频,所述的是第一种情况,这当然引发网友的质疑。而教育部门的说明,所述的是解决了问题,对是否有区别对待教师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学校校长确实有区别对待教师的行为,这是在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教师,要追究其责任,而如果不存在,加上已经解决窗帘问题的事实,反映问题的老师,本身也是有问题的。这需要一码归一码,教师利用自媒体发视频维护教师和学生权利值得鼓励,但不能把教育部门、学校已经解决问题歪曲为没有解决问题,这会把简单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也破坏校方和教师之间的关系。
客观而言,当前各地教育部门、学校都面临不小的舆情压力。不论是教师、家长维权,都希望通过制造舆情给教育部门、学校施压,教育部门、学校对发帖的教师、家长也不免有意见。而处理舆情的最佳方式,就是实事求是,该是谁的问题就是谁的问题,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不是谁闹谁有理按闹解决,再对闹者秋后算账。只有坚持依法治教,才会避免安窗帘这样的校内事成为公共事件,被闹得沸沸扬扬。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