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男童被生母虐待致双腿截肢案”有了新进展。10月1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男童小乐(化名)家属处获悉,该案当天下午2点在南通市看守所驻所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案件将择日宣判。
今年3月底,一则“南通五岁儿童被生母虐待导致截肢”的信息引发网友关注。小乐的父亲门先生称,他长期在安徽蚌埠打工,小乐与其亲生母亲住在江苏南通,他每个月会给家里寄生活费。2023年1月,小乐的母亲打电话告诉他说孩子生病了,腿不能走了。赶回家之后,他发现孩子头部有伤,在医院检查后,发现孩子头部脑震荡,并有轻微脑出血。此外,孩子的脚趾发黑,并最终发展到双脚发黑坏死。因怀疑孩子被母亲虐待,门先生决定报警。而小乐则接受了双侧小腿截断手术和颅内高压治疗手术。
根据检方指控, 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初案发,被告人顾某因与被害人小乐母子感情淡薄,且认为小乐不听话、常大小便在身上、床上、地上而心生厌恶,遂经常采用打骂、摔扔、拖拽逼吃大便、长期挨饿等方式实施虐待。其间2022年5月,幼儿园老师发现被害人小乐明显消瘦、身上多处外伤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顾某在相关部门教育、训诫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以上述方式对被害人小乐实施虐待,致其重度营养不良、精神萎靡及身体经常多处淤青和皮外伤。尤其是2022年11月至案发期间,顾某在室外严寒并伴有风雨的情况下,采用让小乐双脚站在冷水盆中自己擦洗身体,不给其穿鞋袜、不给其被褥、让其无有效保暖措施和衣而卧、独自睡二楼露天阳台过夜的方式,反复对其进行伤害,且明知被害人小乐双脚冻伤、走路不稳,仍不带其就医,后经鉴定,小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检方认为,被告人顾某长期、频繁虐待自己的幼子,情节恶劣,致被害人重伤一级和严重伤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乐的父亲门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10月12日下午2点,该案在南通市看守所驻所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庭审主要是宣读提交证据材料,并指控顾某犯有虐待罪。顾某在法庭上说自己什么都认,对指控也没有什么异议。
对于顾某为什么会对孩子进行虐待,门先生表示,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其中的原因,顾某说小孩子调皮、不听话,老师给她打电话说孩子调皮一类的,她就生气,然后还说小孩子大小便在身上。“从1月到现在我就发现了一次孩子小便在床上,她为什么打孩子我一直就想不明白。”
门先生表示,他从事发到现在从来没有向对方出具过谅解书,也不会谅解对方。“目前我们没有离婚,当时事发后就说离婚,但因为案子的关系现在暂时不离,等案子结束了我再申请离婚。”
对于现在孩子的情况,门先生说,隔段时间要带孩子去医院查一下眼睛的恢复情况,尽量把现在的视力保持住。之前一段时间治疗费用紧张过,后来政府给了一些、爱心协会筹措了一些,随着治疗的结束,基本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