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完成了《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家电维修收费需明码标价,维修人员应在服务前主动向消费者出示明码标价的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7月4日《北京青年报》)
家电维修因乱收费而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坐地起价、混合标价、捆绑搭售等行为。网上找的维修师傅做卫生间防水,打了两个小孔注胶,340元一斤的胶最后用了40多斤要收上万元;空调加氟,上门费、维修费、加氟费一共收了5000多元,都可以买一台新空调了……这其间除了维修行业准入门槛低,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外,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家电维修的收费信息不透明,计价标准不统一,造成收费不合理,给维修人员钻空子。
由于没有明码标价并进行公示,一方面维修人员可以利用模糊语言或话术为价格欺诈创造条件,再加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在博弈中往往处于劣势。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价格公示,消费者因此缺乏参照的标准,也就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至于收些什么项目,每个项目的收费标准,往往都有维修人员说了算。由此不难看出,由于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家电的维修费用,一些消费者不清楚各品牌的安装收费指导标准,加之监管机制缺失,极易造成安装维修“钻空子”的可能。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等;新出台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上述办法解决了“维修中漫天要价”的问题,但没有明确要求明码标价并进行价格公示,无法对收费标准和费用总额进行选择、查询和监督,并作为议价和维权的基本依据,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法得到保障。
价格信息透明才能实现有效监督,这是一条法定原则。一则消费者可以据此进行维权,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从而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二则,相关监管机构也据此有效规范企业和维修人员的行为,整顿和维持维修市场秩序,通过严格执法打击乱收费行为,让维修收费的行为更加规范合理。因此,有必要针对现状出台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给维修的自主标价行为立好规矩,由此增加确定性减少随意性,维修收费才不会因任性而难以控制。
“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明码标价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在意见稿中,不仅对明码标价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列举,对维修人员的维修行为也进行了要求,特别是对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者出售相关产品,以及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进行了限制,以明码标价促进了维修信息的公开和行为的规范,对破解和根治维修乱收费现象提供了制度支撑。
明码标价也是进行依法治理的前提条件,部门规章具有强制性,能实现落实落地的最大化,以及效果的最优化,因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具有破冰之义。在提高监督能效和提供权利保障手段的同时,为强化社会领域治理和市场秩序规范作出了示范,为破解维修乱收费治理难题找到了有针对性的策略,其做法值得肯定,前景值得期待。
文/堂吉伟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