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平谷法院就一起承包人自行砍伐了承包林地上的柿子树的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承包人砍伐树木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构成盗伐林木的行为,依法对杨某作出责令补种树木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青年报记者3月20日从北京平谷法院获悉,杨某是某村村民,从村委会承包了一块有着100棵柿子树的果树地,经营若干年后,杨某于2022年3月将其中一个区域的20棵柿子树砍伐,欲种植其他树木。后杨某私自砍伐树木的行为被举报,区园林局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检查、勘验,现场位于某镇某村某山林中,该处原有20株散生柿子树,现有伐根20个,伐根表面为锯痕,未见伐倒木。区园林局向杨某及该村村主任进行调查询问,确定杨某砍伐的树木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杨某,但杨某砍伐树木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经过园林局调查,确定涉案地块为林草保护区,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的行为,依法对杨某作出责令补种树木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官表示,森林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个人承包经营的林地,作为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还有更高的生态价值,因此采伐林木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必须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对林木资源加以利用。为确保林木资源永续利用,必须有计划地采伐,以科学的方法采伐,以保证林木的消耗量不超过生产量,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了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证制度。
法官说,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另外,森林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也就是说,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不会构成盗伐或滥伐行为,但是,采伐他人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零星林木的,是盗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王朝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