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检察院为无身份信息人员办理入矫手续
法治日报 2023-02-19 10:30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告,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双目失明,无自理能力,且无相应身份信息,无法办理入矫手续。

台江区检察院及时与矫正决定机关联系,确认张某某在判决阶段就无相关身份信息。检察官立即与该单位协调,通过视频核实张某某身份情况。考虑该人双目失明,无自理能力,台江区检察院建议台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上门为该人办理入矫手续。目前,相关入矫手续已办理完成。

文/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文琴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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