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片应该是给儿童看的吧。”近日,一个关于国产动画的话题“家长炮轰中国奇谭”登上热搜第一。一位网友发帖称《中国奇谭》的前两集把自家孩子吓哭了,并留下了“童年阴影”。
据报道,这部由上美影和B站联合出品的系列动画,仅开播四集就有1.1亿播放量,在豆瓣上,约9万人打出平均9.5的高分。“没有教育意义”“不利于健康成长”这几桩指控轰然落下,“炮轰”新闻立刻激起千层浪。很多不满的网友反驳,“谁说动画片就是给孩子看的?”
“动画片应该是给儿童看的吧”与“谁说动画片就是给孩子看的”的交锋,指向一个多年来舆论一直关注、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我国缺乏对影视、文学、游戏等的分级制度。这导致在满足成年人需求,与保护未成年人孩子之间产生矛盾,不但影响创作质量,也滋生一些打“擦边球”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乱象。既满足成年人的需求,创作高质量的作品,又保护未成年人,给未成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合适的办法就是建立分级制度。
如果有针对影视作品的分级制度,那“动画片给谁看”的争议就不会存在。有的动画片中有“儿童不宜”的镜头,那按分级制度规定,可分级为只能18岁以上的成人观看,或者14岁以上的未成年观看,而不允许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观看,或者明确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在父母(监护人)陪伴下观看。这就明确了动画片的观众范围,也告诉公众,有的动画片,就是给成人看的,并不适合未成年人。
“动画片就是给小孩看的”的认知,不但会局限动画片的创作,也会让一些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动画片时,陷入困境,很多家长片面地认为,只要是动画片,都是适合给孩子看的,在孩子看后,才发现动画片并不适合孩子,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还有的孩子模仿动画片中的危险镜头发生意外事故。但这不是家长的责任,而是没有给家长选择动画片提供明确的指南。如果动画片有明确的分级提醒,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那么,商家不得将其售卖给未成年人,家长如果给孩子看不适合的动画片,也没有履行监护人责任,是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这一问题,不独在动画片选择中存在,在给孩子选择读物、游戏时,家长也为有的读物、游戏中带有色情、暴力的内容而头疼。由于没有分级制度,有的制作者就打擦边球,在明明给未成年人阅读的图书,以及供学生使用的APP中,也加入色情、暴力内容。这类问题一直被家长举报、媒体曝光,但却难以根治。
根源就在于没有切实建立分级制度,分级制度的缺位,导致监管存在漏洞。虽然我国也要求经营者,要根据自己提供的服务,设置适龄提醒,但是,这并非强制性,而是依靠经营者的自觉。强制性的分级制度,要有相关的内容审查专家委员会,根据具体的内容,进行分级认定,要求影视、文学、游戏等,必须按分级规定给相应的消费者群体提供服务。
这就给制作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划定清晰的底线。拿动画制作来说,如果动画要面向所有人群,就要兼顾成年人群体的需求和保护未成年人;而如果动画的主要观众群体是成人,那就明确只适合成人观众,不适合未成年人观众。这要求动画制作者作出一定取舍。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分级也就提供了最基本的指南,不会出现为了给孩子选择适合的动画、图书,家长变得十分焦虑,自发成立审查小组,查看动画、图书中有无儿童不宜内容这一现象。事实上,由于家长缺乏相应的专业性,他们对动画、图书的“审查”,也只是出于自己的认知,并不一定符合儿童伦理。
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儿童权益,又满足成年人的消费需求,创造高质量的影视、文学作品,规范对影视、文学、游戏等文化产品的管理,应把建立分级制度提上议事日程。否则,站在儿童视角,指责成年人喜欢的动画,就将陷入口水仗,最终出现成年人的观影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而未成年人也没有保护好“两边不讨好”问题。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