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教学中,写作集中体现了美的表达与创造。《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将审美创造这一核心素养界定为:“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从写作的过程以及审美的特性看,在写作教学中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有以下四条路径。
多渠道促进学生积累审美经验。我们所接触的客观物质世界,之所以美,是因为物质对象的形状以及对称、节奏、色彩、气味、声音等属性满足了人的精神需求,能够带给人愉悦的心理体验,它的美是外显的;主观精神世界,如思想、情感、智慧、才能、愿望等,能给人以满足感、自豪感,它的美是内蕴的。教师应有意识地丰富学生对主客观精神世界的体验和感受。除了利用课堂教学的机会挖掘文本材料中的审美资源,让学生体验和理解文本呈现的不同美,还要让学生充分阅读课外书籍,关注具有新鲜感的语言。新课标提出:“语言文字及作品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语言学习与运用也是培养审美能力和提升审美品位的重要途径。”教师要让学生充分利用课余生活,和同学、教师或家长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如开展“游览家乡美景”“探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古建筑”等综合性实践活动,在这些活动中进行审美感知,积累写作素材。
创设富含审美体验的课堂。富含审美体验的写作课堂要求教师转变育人观念。语文教师要以学生的生命建构为着眼点,关注学生精神生命的全面发展。师生双方在平等、愉悦、轻松的基础上展开对话,在互动中寻求真理和建构意义,让课堂教学成为师生生命对话中的精神相遇过程。审美的写作课堂离不开教师对审美体验层次的理解。中国传统美学将审美体验分成味象、观气和悟道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美感的感知”,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外在样态的感知,从而获得心理愉悦。第二层次是“情意之感动”,即通过想象、移情等作用对审美对象产生“情感触动”。第三层次是“感发之意趣”,即主体的心灵世界与感性的经验世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从审美体验的三个层次出发,审美的写作课堂还要遵循学生的思维发展特点。
儿童思维发展是从形象到抽象的过程,不同学段学生的思维发展水平有所不同。如第二、三学段的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他们的思维具有超现实、好幻想、拟人化、变形化、理想化的特点,主要是对“美感的感知”。审美兴趣偏向于简单化和表面化。如事物外表形态的简单组合和颜色的简单拼凑都能引起他们的审美愉悦。此外书面语言符号的排列,如字数的整齐、结构的对称或其他各种有序的组合,语言文字所描绘的形象性画面等也能给他们带来对称美、错落美、形象美和意境美等审美体验。第四学段的学生已初步形成了世界观和人生观,抽象思维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不仅对客观世界事物的形式和内容有了整体认识的能力,对精神世界也有了更为深入的体验能力和理解能力。审美体验不应仅停留在“美的感知”上,更多要体现在“情意之感动”上。
搭建写作支架,让学生走向美的表达。写作支架作为显性学习支持系统,起到了一定的激发、提示、指导等作用。对中小学生来说,范例支架是最为常见的。因为模仿是学生写作的起步,符合学生的心理和认知发展规律。模仿的点是多样的,教师根据内容和表达的需要,可以让学生模仿范文中具有美感的遣词造句、文风节奏、篇章结构、选材布局等。语文教师普遍认为,模仿的第一层次是依样画葫芦,取其形,学生搭建的是创作文本对象性的框架;第二层次是形神俱似,学生通过自我审视,修正框架,对语言、材料和结构做出适当修正,以达到语言、材料和结构的一致性;第三层次是“得意”而“忘形”,学生通过调动思维,冲破框架限制,表达自己的独特见解,构建自由化框架或呈现审美意象。
注重迁移运用,让学生真正走向美的创作。这是落实新课标的核心。要想让学生将课内所学的技法加以熟练运用和有所创作,还需要进行课外的迁移运用。写作技巧掌握得越扎实,其大脑中关于写作认知的贮存就越丰富、越牢固,也就越能促成写作的正迁移。这就要求教师能科学、分步、有序地安排写作练习和渗透写作方法,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以及联想、想象和判断等能力。当学生达到一定的积累和熟练程度后,教师再鼓励学生进行审美创作。教师应以鼓励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作品中的闪光点。一个具有“陌生化”效果的表达、一处富有新意的选材等,都是教师鼓励和表扬学生的点。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