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9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
最高法介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持续高位运行,大要案高发频发,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予以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同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犯罪不断发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隐蔽、多样,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案件共229件355人。
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洗钱犯罪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洗钱犯罪特别是地下钱庄洗钱犯罪不断增加,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洗钱罪一审刑事案件1154件1362人。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2022—2024年),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强化洗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依法准确认定洗钱犯罪,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司法实践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财产刑力度,对地下钱庄犯罪分子,以洗钱为业,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或者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同时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体现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9月16日,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2014件。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案件的主要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一审审结案件重刑率达26.26%,确保打出成效、打出声威。
法院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贯穿案件审判处置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加大涉案财产查控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对于审判时尚未追缴到案或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依法判决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做到应追尽追、应赔尽赔,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财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执行无缝对接,实行审判执行一体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近30亿元。
下一步,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确保刑事法律政策得到正确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金融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更好地防范打击金融犯罪,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文/记者 张赛 李志贵 李明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