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时间不够,阿托品来补。但这种“近视神药”属医院自制的药剂,在国内尚未获批上市。不仅如此,有人脸上长了痘,便去社交平台上买“祛痘神药”;有人受伤后留下后遗症,便去买“国家运动员专用创伤乳膏”;有人患胃炎,便去买“××医院研发的胃炎克星”……医院自制药剂存在滥用现象,一瓶自制药代购售价高出近3倍,并已形成一条灰色的利益链。不乏互联网大V宣传“明星医疗机构制剂”“好用的医院自制药”。(8月9日《法治日报》)
走亲访友,送几盒本地医院才有的“明星小药”,会因礼物独特而很有面子;到外地旅游出差,将当地广受追捧的医院自制药剂带回,要比其它特产更受欢迎。当没有人送和带时,网上代购就有了空间;当医院规定要经过诊疗才开出自制药剂时,有人就以异地“代看病”来应对。院内制剂催生了“看病黄牛”,“看病黄牛”又形成了小圈子。当真药难以满足需求时,假院内制剂就会大行其道。
应当看到,医院自制药剂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早年前缺医少药,自制药剂可以填补不足。即使是现在,也可通过自制药品化解“用药难”。比如低浓度(0.01)%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具有防控近视的作用,但国内上市的该种药品浓度较高,需要经过配制,才能辅助防控近视。此外,很多治疗如中药止咳祛痰、中药排石、治疗烧伤和皮肤病等,有时需要联合用药,与其现场配制,不如提前按比例和药方配好备用,“烧伤一号”、“排石颗粒”、“祛痰合剂”等院内自制药剂因此应运而生。这样配制药品,既科学又经济,应该得到鼓励。
然而,自制药剂一旦滥用,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医生开出院内制剂前,要经过一番诊疗,但网上销售、线下代开药等,绕过了诊疗或以虚假诊疗代替,很容易出现药不对症、超适应症用药等现象,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患有禁忌症的患者随意使用自制药剂,更可能产生较严重的后果,院内自制药剂不是想用就能用的。正因如此,《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明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由此看来,网上代购院内自制药剂等行为,无论在医疗还是法律方面,都不被允许。
若想斩断院内制剂灰色利益链,刀口应对准几个关键环节。对于医院,要强化院内自制药剂的使用监管,不仅要避免出现卖药或变相卖药现象,而且对于“代开药”等行为,也要强化治理。对于倒药“黄牛”、网上热炒和代购等中间环节,则需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患者,则应通过科普宣传,来提高他们对院内制剂的认识,引导患者理性看待和合理使用。
概言之,医院自制药剂是否能够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取决于是否恪守“院内”这根界线,以及是否把握好医和药之间的关系。守住这些底线,才能做到趋利避害,让质优价廉的医院自制药惠及更多患者,并避免沦为一些人炒卖赚钱的工具。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