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债”案件后续!德邦证券已向陈志樟、大信会所、大公国际追偿
上海证券报
2022-06-21 12:0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浙江法院网显示,德邦证券向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开庭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
2021年9月,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出炉,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的债务本息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分别承担5%和10%的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3月25日,杭州市中院公告“五洋债”案件案款发放情况,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执行到位,其中陈志樟履行15万元,德邦证券履行金额5.76亿元,大信会计所履行1亿,锦天城律所履行3594.10万元,大公国际履行金额644.54万元。
在五洋债案中,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认定问题一直是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表示,“五洋债”案执行款虽然对各被告承担数额已作出划分,但各被告之间仍然可能发生基于连带责任分配的相关纠纷,这是各被告之间的利益安排,不过这已与投资者无关。在多被告内部应当分担的最终责任究竟几何,有待内部责任追偿诉讼程序予以最终解决。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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