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南通如东的俞先生和妻子遇上了一件怪事,在激活电子医保卡后,却发现银行卡里的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经查,是为他们办理激活电子社保卡的工作人员薛某所为。薛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老人卡里的钱转给自己,非法获取26600元。5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薛某提起公诉,最终薛某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年10月份,刚从一家公司离职不久的薛某迫切想要找一份工作。通过浏览本地人才网,他发现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招聘帮助老人激活电子社保卡的兼职,薛某便和对方部门主管取得了联系。
在经过面试、入职培训之后,薛某根据公司安排,负责到如东县马塘镇帮助老人激活电子医保卡。具体步骤是用老人的手机号码注册支付宝账号,然后在支付宝的医保电子凭证里面,通过人脸识别,激活他们的电子社保卡。
因为薛某应聘的是兼职,只有工作量比较大需要人手的时候才会被喊去工作,因此收入并不稳定。2021年11月初,薛某自己的两张信用卡共计欠款16000元,而且两张信用卡的欠款都将于11月15日到期,他为此很着急。
过了几天,公司通知薛某到栟茶帮助老人激活电子医保卡。当天上午,薛某便动起了歪心思:“当时我想这些(老人的)手机、支付宝账号和银行卡都在我手上,老人又不注意我的行动,完全有机会将他们银行卡里面的钱偷转到我的支付宝上,这样我就能还信用卡欠款了。”
下午工作时,薛某趁老人不注意,欺骗老人刷脸验证,偷偷将老人卡里的钱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上,然后再将老人的银行卡解绑,删除转账记录。利用这种方式,薛某共非法获取人民币26600元。
2022年5月22日,经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薛某提起公诉,薛某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鉴于其已认罪认罚并全部退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