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3日获悉,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六条规定》,提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敷衍塞责、被动滞后”“严禁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等要求,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吉林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个关键阶段,为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严防反弹、严防松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吉林省纪委监委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制定了规定。
“六条规定”明确要求,毫不动摇、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防控总策略和总方针,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防止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严禁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严禁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战机,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同时,坚持党政同责,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决防止疫情发生规模性反弹,积极助企纾困,平稳经济运行,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工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据悉,本轮疫情发生后,吉林省纪委监委牵头成立问责工作组和10个下沉督战组、2个特派工作组,并统筹部署各市州纪委监委72个督导检查组、75个驻点督导组认真履行监督专责。长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深入剖析查找监管部门监管漏洞和属地党委政府在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企业复工复产领导机制是否建立?责任制是否落实?人员管控、物资保障是否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前的安全检查、方案制订、应急准备等工作是否完成?”目前,吉林市正在稳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市纪检监察机构紧盯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复商复市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和市合作交流办等部门,持续跟踪、精准施策,推动快速恢复发展活力和增长动力。
吉林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印发监督建议书、提示函,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聚焦核酸检测、人员流调、环境消杀、物资保障、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指导各市州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春耕备耕等相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备耕两不误。
针对有关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围绕核酸检测、社区管控、集中隔离管控、恢复经营场所等工作重点,开展嵌入式、点穴式、下沉式监督,对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局副局长李化军工作失职失责等4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强化警示效应。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