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手机后,这“毛贼”把手机埋在土里
齐鲁壹点 2022-04-26 11:31

4月22日上午11时45分许,莘县公安局柿子园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史女士报警,称手机在店内被盗。经了解,史女士经营一家羊汤馆,当日其将手机放在桌子上充电后离开去干活,回来发现手机丢失。

接警后,民警调取视频监控,发现一名男子进入店内,见四下无人将收银台上的手机拿走,随后迅速离开现场。派出所民警联合刑警图侦中队通过线索摸排、循线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为黑龙江省大庆市刘某。

23日10时许,办案民警在古云派出所配合下,成功将刘某抓获,并将其藏在土堆里的手机找到。

经刘某供述,当日其停车休息时到羊肉汤馆上厕所,发现店内无人,临时起了贪念,将桌上充电的手机偷走,为担心他人发现,在返回单位后将该手机埋到土堆里藏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自部署开展“铸盾护航”小案侦防、反电诈专项行动以来,莘县公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小案打早、打小、打苗头,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获得广泛赞誉。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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