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3月17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提到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城市重点建设片区等区域。
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培育新产业、发展新功能。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注重修缮改造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
探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点多用”,统筹设立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网点、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维修点、食堂、公共阅读空间,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发展社区商业,发挥个体工商户贴近社区优势,加大低成本场地安排和物流配送等配套政策帮扶力度。
推动社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加快建设充电桩,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推动体育公园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有机融合,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
重点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及设施。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开展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必要的路面电网及通信网架空线入地。
统筹防洪与排涝,整体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推动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修复,增加雨水调蓄空间。推动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与建设,提高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排涝通道,提高雨洪行泄能力。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提高地面蓄水、渗水能力。实施防洪提升工程,降低外洪入城风险。
系统排查灾害风险隐患,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和疾控中心,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开展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探索建设“城市数据大脑”,加快构建城市级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打通城市数据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环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促进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资源数字化。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提供商事登记、办税缴费、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线上办事便利。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大遗址、石窟寺、重点文物古迹等保护利用,统筹做好整体保护、研究传承、展示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建设,鼓励建筑设计传承创新。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