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京发布了《残疾人事业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22)》。蓝皮书指出,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将对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应该注重可及性与包容性。
蓝皮书指出,目前我国残疾人所参与的活动大部分仍然是由残联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缺少活动经费是制约残疾人自主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体育活动场所和适配器材的缺少也是阻碍残疾人参与活动的重要因素。健身示范点建设初期没有根据人口密度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现有的社区活动站点又缺乏包容性友好无障碍设计,进一步限制了残疾人的体育参与。鉴于残疾人群体的身心特殊性和体育需求复杂性,他们希望参与体育的方式,多偏向于在特定活动场所与其他残疾人一起活动,对于场所、器材的易得性、好用性以及组织化程度要求较高,这是大部分地区都需要解决的难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这个短板暴露得更加明显,本就相对缺乏活动机会的残疾人群体,在疫情发生以来活动空间更受限,体育需求更得不到满足。
为此,应立足包容性计划与专项计划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首先,扩大“全民健身计划”及其他体育政策的包容性。“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应从理念到实践倡导残健融合。针对残疾人群体制定更加细化和可操作的政策条款。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应纳入体育局“六个身边工程”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纳入政府、体育局工作规划、计划、经费、考核等方面,由中残联和体育总局联合制定“关于残疾人体育实施‘六个身边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用以指导更好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
其次,建立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出台一项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各自原有的工作体系和制度,在此基础上重新定位各自角色,进一步界定政府、市场、社会以及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责权限,在政策内容、立法执法、财政投入、组织机构以及舆论宣传等方面进行整合,“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才能真正实现。
最后,明确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和定位。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与财政、体育、医疗、民政、教育甚至住建部门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残联应将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大格局。同时考虑到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应出台专项发展计划,由残联提供计划及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健身示范点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康复体育进家庭合作机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
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