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银行卡、U 盾、手机卡 " 打包 " 出售给他人,本以为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不料还没收到尾款就被警方抓获。近日,泰州姜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 7 名犯罪嫌疑人。
1 月 6 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葛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民警立即对有关线索进行核查,通过研判分析,逐步查清了与葛某相关的另外 6 名嫌疑人,并分别于 1 月 6 日、1 月 11 日将 7 人全部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审讯,葛某等 7 人均对打包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U 盾、手机卡帮助其他犯罪团伙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21 年 12 月中旬,葛某在网络上看到一条广告,称提供银行卡、U 盾、手机卡等可获得 " 高额回报 "。葛某十分心动,但又担心是虚假信息,就先怂恿其朋友戚某与对方交易,戚某交易完成后果真获利 8000 多元。
尽管葛某通过微信聊天得知对方收购银行卡、U 盾、电话卡是用于为网络赌博等犯罪洗钱,但确认 " 有利可图 " 后,葛某还是召集了戴某、田某、陈某、田某某、李某等另外 5 名朋友。
得知每个银行账户可获利 3 万元后,葛某等 6 人不惜 " 铤而走险 ",相继到银行办理了银行卡、网银 U 盾等,并一对一打包好前往广东与对方交易。对方先行支付了 1 万元,表示等检验银行卡符合他们的使用需求后,再结清剩余部分。然而,还未等到对方支付余下的费用,葛某等人就被警方全部抓获了。
目前,葛某等 7 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保管好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等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物品,一定不能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以免沦为网络犯罪的 " 工具 "。凡是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帮助网络犯罪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