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12月21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打击拒执犯罪的相关工作举措及成效,并现场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移送5条拒执罪案件线索。
假意和解、隐匿财产 “老赖”招数花样百出
夏某英、夏某琴、夏某成与夏某京继承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房屋归夏某京所有,夏某京向夏某英、夏某琴支付房屋折价款66万元,向夏某成支付房屋折价款73万元。判决生效后,夏某京迟迟未履行相关义务,夏某英、夏某琴、夏某成三人遂于2021年初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向夏某京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提示、传票等法律文书,由其同住人代收,但被执行人夏某京自始未到庭接受谈话,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后法院通过房屋管理机关查询发现,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已将其名下房屋进行出售,房屋价款达200余万元,且被执行人夏某京已将款项转移。后法院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配偶王某凤,要求其告知夏某京到庭谈话,被执行人夏某京再次拒不到庭,躲藏在外埠。
法院认为,此案被执行人夏某京主观上,基于继承取得房屋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在明知其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况下,仍将继承得来的房屋进行出售,并将房屋变价款转移给他人,具备隐匿、转移财产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拒不按照法院通知到庭谈话,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在明知法院传唤其到庭的情况下依然躲藏在外地,致使法院判决无法履行,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与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应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以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张凯华介绍,在两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判决生效后为抗拒执行被执行人花样百出,有人在一天内就转移、隐匿银行存款40万元。还有人通过和解的方式骗取申请人解封并转移房产。
最终他们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的线索被移送公安机关以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涉嫌拒执罪被追刑责 今年已有18起
通报会上,朝阳法院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移送包括夏某京案在内的5条拒执罪案件线索,朝阳分局法制支队相关领导出席通报会并予以接收。
据朝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殷兵介绍,“今年以来,朝阳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相关案件线索17条。”
他表示,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惩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的行为,朝阳法院高度重视执行联动,多次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朝阳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统一立案标准、畅通协作途径深入交换意见。朝阳法院执行局设立了拒执罪案件移送专班,对执行法官提交的拒执罪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后,由专人统一对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法院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收案、审核反馈、抓捕调度,极大的提高了案件查办效率。
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失信信息可被屏蔽
朝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维琦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是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必要手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他介绍,2021年以来,朝阳法院累计执行搜查、清场147次,腾退面积逾16万平方米,发出律师调查令、公证调查令、执行悬赏602份,对8人次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金额总计139.8万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9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人次。
在充分利用“硬强制”措施打击拒不执行犯罪外,朝阳法院也积极利用“软强制”措施,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一方面,将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与芝麻信用网链接,大幅扣减失信被执行人征信评分;与区科信局对接,试建信息推送机制,将法院执行信息推送到其他联动单位,实现自动比对、自动识别;另一方面,探索开展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及时屏蔽履行人的失信信息,帮助其修复信用,2021年以来,共有3510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缩短近42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