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上海某传媒公司与抖音平台“网红”周某某(化名)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某某迟迟不履行判决内容,传媒公司向青浦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经传统查控和“总对总”网络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票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案件涉案标的500万余元,但是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经查询反馈,仅有零星存款。执行法官又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进行查询,被执行人周某某仅有本案一起执行案件,并无其他执行案件。
如此“干净”的被执行人,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吗?
带着以上疑问,执行法官对涉案卷宗材料进行了仔细阅看和研判,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某系从事互联网线上演艺、视频直播平台演艺活动的艺人,而申请执行人系为其做推广的经纪公司,双方因履行《艺人经纪合同》产生纠纷而涉案。
执行法官以《艺人经纪合同》中记载的被执行人周某某的艺名在抖音平台进行搜索,发现其拥有120万“粉丝”。法官察觉到被执行人可能在抖音直播平台有收入来源,立即通过抖音平台官方客服联系到其法务部工作人员,获知被执行人确实在该平台有可供执行财产。
为顺利推进执行工作,避免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经过协调沟通,抖音公司法务部同意协助法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抖音钱包的收入。上海青浦法院依法向协助单位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平台)寄送了《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
10月18日,协助单位将案件执行款500万余元全额划拨至法院账户代管款账户内,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这起案件的成功执行,拓展了财产查控的新方向,为以后执行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
执行法官提示:互联网金融账户内资金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机构,也有协助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的法定义务。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