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零满一年
证券日报 2021-08-02 13:00

日前,央行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有序推进金融开放。持续抓好金融业对外开放承诺落实,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推动形成以负面清单为基础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涉及银行、保险、券商等多个金融领域,其中部分领域与承诺时点相比均发生了前移。例如,在开放时点前移方面,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将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的2021年提前到2020年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旨在更好地适应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使其更好地反映我国经济发展内在要求。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提高了我国金融业国际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增强了我国在国际上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根据去年7月23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在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预示着金融业准入负面清单正式清零,至今已满一周年。

“金融业准入负面清单正式清零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已经逐步落实,吸引了一批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肖本华表示。

“我国不断压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目前外资可以在中国独资展业,相关政策正在稳步推进,特别是落实外商投资法的配套规则正在进入实质性阶段,吸引外资已进入快速扩展阶段。”刘向东表示。

随着我国加速推进金融业开放,近年来内地外资券商数量不断增长。截至目前,外资控股券商已达9家。7月27日,证监会官网显示,日本第三大金融机构三井住友金融集团(SMFG)与旗下的日兴证券,共同提交了设立证券公司的申请,并且中国证监会已正式接收相关材料。

肖本华表示,下半年中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方面,一是要继续落实在投资领域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集聚更多高能级外资金融机构;二是要加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对外开放。

刘向东认为,下半年金融业对外开放应在准入后的准营方面迈出更多步伐。海南自贸港正在实施《海南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金融领域再次作出主动开放安排,包括允许境外个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或者期货账户、可以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和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等。

文/证券日报记者 刘萌 孟珂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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