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回第二天即被盗 原来是“卖家”在作祟
信息时报 2021-07-26 07:00

高高兴兴买回来一台小轿车,事主龙先生还没来得及与家人分享新车带来的喜悦,购车第二天早上,爱车就被盗了。近日,广州花都警方将被盗车辆归还失主,看着爱车回到自己身边,事主到花都区公安分局花侨派出所送上“为民解忧,尽心尽责”字样的锦旗。

2020年1月22日,事主在朋友的介绍下,到从化区以19万元人民币向黄某购买了一台黄色小轿车,次日早上,事主发现刚购买的小轿车被盗,于是立即到花侨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花都警方迅速展开侦查,考虑到嫌疑人如此熟悉车辆情况,民警将“卖家”黄某列为重点嫌疑人,并结合发案时间、作案特点、作案手段等综合分析研判,排查出罗某、黎某2名同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在从化区江埔街抓获嫌疑人黄某、罗某、黎某,当场查获被盗的黄色小轿车一辆。

经审讯,黄某供述其于1月23日凌晨,伙同罗某、黎某驾车到花都区花都大道某停车场,将事主龙先生刚购入的轿车盗走。

7月15日,花都区人民法院对该盗窃案进行宣判,花侨派出所将扣押在案小汽车及车钥匙发还给事主龙先生。

警方提醒:消费者购买汽车应到具有销售资质的门店选购,保存好相关购车凭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孙政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