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政府网站6月4日公布《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李瑛、李朝宏代表:
你们提出的《富宁县关于建议对清华洞水库水源地进行保护的建议》(第9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文山州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局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专项行动,并就存在问题进行整治,组织编制了水源地的保护规划,保护区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以及对周边的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综合整治等工作,将饮用水源地水质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二、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水质超标情况
富宁县清华洞水库隶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2008年富宁县将该水库功能定位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供水量为1.3万立方米,可满足富宁县城用水需求。但2015年12月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清华洞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水体中锑指标超标1.48倍,若继续使用可能会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就此富宁县人民政府将富宁县城饮用水源地作了变更,清华洞水库不再作为饮用水源地供水。
三、清华洞水库流域保护治理情况
2016年1月8日,富宁县环境保护局接到州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监测异常情况专报》后,再次对清华洞水库取样送州环境监测站复测确认。经检测,确认清华洞水库锑含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锑≤0.005mg/L)。2016年1月16日至19日,州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前往清华洞水库开展取样监测,结果表明里达河、腊爱河水体中锑指标均超标,初步判定污染源为上游里达河流域及腊爱河流域。经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踏勘后,发现在里达河及格当水库流域范围内存在多处历史遗留锑废渣堆点,其中:里达河上游分布有历史遗留锑冶炼厂1个和废弃锑废渣堆存区2个,格当水库上游分布有废弃锑废渣堆放区1个。锑废渣长期露天堆放,未采取工程措施,废渣经雨水淋漓后通过地表径流最终进入清华洞水库,对水库水质造成严重威胁。就此富宁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对里达河及格当水库流域范围内实施了紧急生态修复工程,使格当水库水体中锑含量由施工前22.2mg/L降低至10.3 mg/L,削减了近2.16倍,以此改善了下游腊爱河水质,使清华洞水库锑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与富宁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富宁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年7月)中提出的“2016年到2020年,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要求,清华洞水库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水体中锑超标问题严重威胁着富宁县及新华、板仑、归朝、谷拉、剥隘等沿河5个乡镇共计28万余人的饮用水安全,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遏制清华洞水库锑污染问题刻不容缓。为此,富宁县人民政府委托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编制了《文山州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历史遗留锑矿渣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并督促富宁县环境保护局就该整治工程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最终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中标服务金额7748.24万,其整治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1)废渣安全填埋。建设废渣填埋场1个,对里达锑渣点、汇磊钛冶厂、里达镇上游冶炼厂进行清挖后,按照技术规范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处置;(2)生态恢复工程。对里达锑矿渣、上游冶炼厂等矿渣堆放点通过播撒狗牙根草籽、种植车桑子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3)其他附属工程。改线道路、临时道路的修建,对原道路进行加宽。
通过上述整治工程的实施,可安全处置区域含锑废渣,减少清华洞水库流域范围内锑渣堆存量,一定程度上消除锑污染隐患,有效改善清华洞水库水质。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部门职责,持续推进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从改善不达标水源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全州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牌标识的设立及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排查、违法整治工作。保持州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以上就是对两位代表的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31日
编辑/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