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4月25日发布,通州、延庆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4起问题为,通州区潞城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原书记、原校长张险峰,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刘永强、田连新、姚文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2年9月以来,上述四人在潞城镇中心小学的办公室面积均超过相关规定。在办公用房专项检查期间,张险峰采用摘掉门牌、临时更换办公室等方式,掩盖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并指使其他三人采取上述方式应对现场检查。2019年,张险峰签字上报《教育系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检查表》,谎称与他人共用一间面积较小的办公室。2021年2月,区委教育工委决定,分别给予张险峰、刘永强、田连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姚文党内警告处分。
通州区中仓街道(现通运街道)运河湾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民委员会原主任曹艳林违规滥发补贴问题。2018年春节前,曹艳林使用运河湾社区慰问社区志愿者资金购买米、面、油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2000元。曹艳林将价值人民币5540.4元的慰问品发放给该社区57名志愿者后,违规将价值人民币6459.6元的米、面、油等物品发放给含其本人在内的社区工作人员及相关物业工作人员。2021年2月,区纪委决定,给予曹艳林党内警告处分。
通州区中仓街道(现通运街道)星河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居民委员会原主任王泉泉违规滥发补贴问题。2018年春节前,王泉泉使用星河社区慰问社区志愿者资金购买米、面、油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4000元。王泉泉将价值人民币6300元的慰问品发放给该社区50名志愿者后,违规将价值人民币7700元的米、面、油发放给含其本人在内的社区工作人员及相关物业工作人员。2021年2月,区纪委决定,给予王泉泉党内警告处分。
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卫生科副科长冯兆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冯兆强在担任延庆区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治办副主任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卫生科副科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招待。2020年12月,冯兆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