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期间,山东对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设定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要求各地实施差异化应急管控,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设定的阶段性目标显示,2020年10-12月,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目标分别为65、67、72、63、67、59、69微克/立方米;2021年1-3月,PM2.5浓度控制目标分别为79、81、84、81、86、79、90微克/立方米。其他9个非传输通道城市达到相应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杰介绍说,《实施细则》既明确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还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清洁取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等6大重点任务。在推进清洁取暖上,2020年采暖季前夕,山东完成清洁取暖建设214.46万户,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175.55万户,要求各地严防散煤复烧,把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改造的成建制区域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周杰称,山东还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要求全省钢铁、焦化、地炼、化肥等产业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建立项目台账。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现象。
《实施细则》提到,秋冬季期间,山东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市,公开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14-17日山东经历了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周杰表示,此次应急响应期间,该省积极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据测算,全省颗粒物、SO2、NOx、VOCs累计减排总量分别为6255.1吨、594.3吨、3139.0吨、1075.7吨,全省PM2.5浓度削减约14%,发挥了很好的“削峰”作用。
记者从会上了解,眼下,山东正在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工地、企业、矿山、港口码头等点位2.9万余个(次),发现问题点位8300余个(次),曝光典型问题303个。
文/赵晓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