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扫黑除恶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新闻,来自重庆。
政知君从重庆市法院方面获悉,9月28日,重庆当年的“黑老大”王平被判了死刑!
这个人,2001年就潜逃国外,一直到18年后的2018年9月11日被抓获到案。他是重庆多起重大案件始作俑者。他还和那位被执行死刑的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关系匪浅。
慢慢来看。
枪战案、枪击案的始作俑者
王平,男,1959年出生于重庆一普通市民家庭,今年61岁,汉族,初中文化。
政知君了解到,他1987年曾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劳动教养三年。
解除劳教后又混迹社会,王平招揽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从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994年,为掩饰其违法犯罪活动所得以合法手段“洗钱”,注册成立“重庆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5年前后,王平招揽手下帮其收账、“看场子”。
据官方披露,早年在重庆,王平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活动。
他还是上世纪90年代重庆九龙坡区陈家坪汽车西站聚众斗殴案、渝中区朝千隧道枪战案、渝中区任根柱被枪击案等重大案件始作俑者,因其心狠手辣,在涉黑江湖呼风唤雨、无恶不作,知晓的人无不谈“王”色变。
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组织通过参与成渝高速客运业务的经营以及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近1000万元!
同时,该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4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
保护伞是文强
不妨来看更多的细节。
王平曾被认为是解放后重庆第一代黑社会的代表。《三联生活周刊》在2009年曾发文称,王平的发迹更多依靠了重庆直辖前后房地产的高速发展。
报道中提到,那时渝中区的旧房改造需要大量的拆迁,钉子户是影响开发商成本和进度的主要问题之一,打手职业就应运而生。
这篇名为《一个“黑社会典型”的重庆发家史》的文章,还介绍了1998年的朝千隧道枪案:
一家旅行社的两个股东发生纠纷时,其中一方找到王平,王平让自己手下的人与另一方在朝千隧道展开枪战。根据当时目击者描述,场面像极了香港的黑帮片,两辆车追击一辆铃木吉普,车身被数十颗子弹打中,隧道中一名乞丐还被误伤。
2001年,公安部开展第一次全国“打黑”行动,王平成为A级通缉犯。当时文强被公安部找去谈话,讯问他和王平的关系,文强的解释是培养“特情”。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多家媒体曾报道,文强曾公开出席王平女儿的婚礼,还有人看到文强与王平在街上一起吃饭。“那一轮全国打黑的时候,文强把自己的亲信都放跑了”。
2009年10月,新华网曾刊发《重庆黑帮背后红白链条:部分警察成其最大保护伞》,也佐证了上述消息。
扫黑除恶后,对王平开展境外定向追逃
2001年王平外逃,此后一直没有归案。
重庆市委政法委称,警方曾多次组织对其追捕,但因王平具有很强反侦查意识,且外逃时携带大量资金,多次变更居住国(地),一直未被缉拿归案。
2018年,全国开始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王平一案,重庆市公安局重新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办,重新梳理王平外逃线索,调整侦查方向,积极启动国际执法合作,对王平开展境外定向追逃。
据披露,专案组从王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入手,梳理重要线索30余条,先后在重庆、四川、贵州等地抓获数十名涉案嫌疑人。
同时,围绕其涉及的客运市场、旅游行业及赌博场所等,全面调查取证,全力查找受害人、见证人近600人。
重庆市五中院称,被告人王平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告人王平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不仅应当对其直接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还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最终,王平被判死刑!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重庆市五中院 三联生活周刊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项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