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取消电信业务资费事前告知规定 要求完善公示制度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网 2020-06-15 13:1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告知制度的通告》,取消《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中关于资费方案执行前的告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涉及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资费方案,执行前不再告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资费方案执行前不再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通告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资费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途径,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宣传推广资费方案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制定打包销售资费方案时,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业务,应当同时提供各单项业务资费方案,供用户自主选择。对涉及携号转网服务的携入用户,应当保证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公众市场在售资费方案。

编辑/田野

相关阅读
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启动,对通信市场影响几何
第一财经 2024-10-24
工信部: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
​工信部网站 2024-08-06
工信部:拟统筹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不断拓宽民企参与的渠道和范围
澎湃新闻 2023-10-08
前8月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8.2% 新建5G基站67.7万个
​第一财经 2022-09-23
北京客如云等17家企业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新经纬 2021-08-02
上半年电信业务总量增28.3%
人民日报 2021-07-23
7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拟注销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3-10
工信部拟注销103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2-2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