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起,一个奇异的事情在北京公交司机中流传:公交车进站并线时,会莫名其妙与同一辆出租车发生剐蹭。事发后,出租车司机会主动报警,在“私了”后便离去。
两年“碰瓷”公交车19次,为何出租车司机张某如此钟情公交车?3月20日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出庭受审时,他道出了原委。
事件:出租车专盯公交司机剐蹭
年过不惑的张某是北京延庆区人,仅有小学文化,此前以在北京某出租车公司从事出租车营运为业,有超过20年的驾龄。
据此前媒体报道,公交司机彭师傅驾驶公交车在朝阳区安慧桥西正准备进站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剐蹭事故。由于是公交车全责,彭师傅选择“私了”,赔偿出租车司机2800元。
彭师傅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将自己的遭遇讲给了同车队的王师傅,结果没想到他也与同一辆出租车发生过相似的事故。
2018年9月1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张某在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间,驾驶出租车多次故意与公交车发生事故,敲诈勒索公交车司机钱款,共计444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租司机:选择碰公交是因为他们主动“私了”
在3月20日上午的庭审中,张某话很少,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均当庭承认,未做辩解。
张某称,在公交车并线时,他会主动贴近“不让道”,甚至加速以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径直往前开。停车后,张某一般会主动报警,而根据交通法规,这种情况下并线车辆被判定为全责。“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公交车里还有乘客。”
当审判长提问“你为什么选择公交车为目标”时,张某沉默了半分钟,直至其辩护人小声说“你实话实说”,他才支支吾吾开了口。张某交代,自己选择公交车作为“碰瓷”目标主要是因为公交车司机均会主动要求“私了”。
张某称,自己在开出租车前也曾开过旅游巴士,但并不了解公交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
公交司机:“走保险”司机会被停驶 还影响绩效和年终奖
案卷显示,被“碰瓷”的公交司机称,发生这样的事故确实是公交车全责,如果按照正常途径走车队保险,司机不但会被停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还可能影响绩效和年终奖,损失万余元。
所以,面对张某“你全责,认不认?”的追问,公交司机往往妥协选择“私了”,并与张某商量赔偿金额再微信转账给他。张某称,根据现场情况,“私了”的数额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这些“碰瓷”得来的钱,张某称均用来修车和交出租车的“车份钱”。按照出租车公司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主动上报,但张某从未上报过。当事情逐渐传开后,害怕事情败露的张某从出租公司辞职。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利用和胁迫了公交司机害怕被公司处罚的心理进行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张某辩护人认为,张某无违法犯罪前科,由于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酿成犯罪,张某家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建议法院判处缓刑。
上午11时15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黑建军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