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智能网联汽车行业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开始酝酿。
据自然资源部官网消息,《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传感系统安全基本要求》《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安全处理基本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开始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起草单位有关人士表示,编制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旨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的获取与处理活动,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车联网与智能车的有机联合,最终可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车辆搭载有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人、车、路、后台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有安全、舒适、节能、高效的特点。
目前,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势头强劲,总体处于全球并跑水平,智能网联汽车的大规模应用将产生海量运行数据。
《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传感系统安全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此项任务由自然资源部提出,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按计划于2024年8月完成。中测国检(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光电测距仪检测中心)承担编制,起草协作单位和企业还包括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地平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编制说明介绍,此项标准涉及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功能指标,应充分考虑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并确保各项指标即覆盖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安全风险,又符合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趋势。
根据征求意见稿,随着车端大算力芯片快速发展,车端时空数据的数据量持续增加是技术发展趋势,将不再约束车端时空数据传感系统存储模块的存储空间上限;经试验验证,证实部分车企在数据传输时存在传输重力数据的情况,且在后续应用中确需用到该数据,征求意见稿明确,时空数据传感系统传输重力、磁力数据精度应符合《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要求。
时空数据是重要的战略性数据资源和新型生产要素。编制说明称,尤其在敏感地区、敏感时刻,时空数据未经允许不得任意采集,时空数据传感器作为时空数据采集工具,应具备独立的、可检测的关闭功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月4日消息称,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研究确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等9个联合体,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展开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系统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探索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底,我国共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29000多公里,发放测试示范牌照6800多张,道路测试总里程超过8800万公里。
工信部表示,目前,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下一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上述编制说明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对于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范辉